重生76年软妹子宠夫 第56节

  唐伟山听到六六的叫声停了下来,抱着六六转了个身。
  叶秋拿着绘本,笑着走了过去。
  “下课了?”唐伟山看着叶秋,眼前一亮。
  只见叶秋上身穿着一件白色衬衣,下身是长款的宽大的a字裙。衣服放到了裙子里,脚上穿着一双高跟鞋,显得整个人很高挑和袖长。
  那及腰的头发梳着个松松的辫子放在了胸前。因辫子松松的,颈部处的头发就蓬松起来,承托得叶秋的脸蛋越发小巧。
  叶秋的衣服原本显得整个人很干练,可松松的辫子又让人有一股慵懒的感觉。两相对比起来就有一股慵懒与干练相撞的矛盾感,可却并不违和。唐伟山反而觉得有一股说不出的美感。
  叶秋见唐伟山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瞬不眨地看着自己。还以为自己身上有什么不对的,于是悄悄地上下打量一番自己,可看来看去也没发现什么不对的。
  “妈……妈……”六六见叶秋不理睬自己,连忙伸手要抱抱。
  叶秋抱过六六,只是被唐伟山紧盯的视线看得有些不好意思。于是嗔怒道,“怎么一直盯着我,难道不认识么?”
  唐伟山点点头,在叶秋蹙眉时,一本正经地道,“叶秋同志更漂亮了,有些认不出来了。”
  叶秋抱着六六,闻言,手一抖。视线看向唐伟山。只见他脸上表情淡淡的,可耳朵却通红通红。叶秋心里更是甜滋滋的。这身衣服是入学后做的,叶秋同时还给幺妹做了几身其他款式的。
  这几身衣服都带有厚世的款式,叶秋虽然选了黑白灰,要不就是蓝色。可叶秋长得漂亮,走在路上也蛮惹人眼球的。有些人还上前问叶秋衣服在哪里做的。叶秋心里还琢磨一番,这也是一条致富的道路的。
  听到唐伟山赞美自己,叶秋心里高兴的同时还是忍不住道问道,“那你喜欢么?”话落后,叶秋脸有些发烫,感觉自己脸皮好厚,竟然向要人家亲口说出来。
  可是,叶秋见着唐伟山那副一脸正经却老是红耳朵的模样,心里也有种恶趣味,想调戏调戏。何况,如今的唐伟山还是一枚小鲜肉的。
  唐伟山没想到调戏下媳妇会被反调戏,看着叶秋亮晶晶的眼神,唐伟山反倒不好意思起来。轻咳一声,唐伟山正准备说话,幺妹唐桂芝系着围腰在门口叫道,“五哥,面条好了,你赶紧吃吧。等会五嫂……”眼睛看到叶秋,满脸喜悦地道,“五嫂,五哥来了。”
  叶秋点点头表示自己看见了。因幺妹的打岔,叶秋也不再追问刚才的问题,抱着六六走进院子,“你五哥刚到么?”
  “恩,刚到没一会儿。五哥说饿了,我就给先下了面条。”
  “胡叔呢?”院子里看了一圈,叶秋没有发现老胡,心里有些疑惑,他今儿下午没课,应该早回来了。
  “胡叔去菜场买菜去了。”唐桂芝接话道,想着五哥还没吃,回头忙说,“五哥,你去堂屋,我给你端过来。苗条糊了就不好吃了。”
  “不用了,我在厨房吃就好。”唐伟山跟进院子,听唐桂芝的话拒绝道,跨步朝着厨房而去。
  唐伟山进了厨房后,六六就使劲地挣脱着不想叶秋抱着了,嘴里还不停地叫着,“下,下……走。”
  “你个小祖宗!”叶秋连忙把六六放在了地上。
  小丫头刚刚学会走路,很是稀奇的时候,最不喜欢人抱着了。唐伟山能搂着她玩估计也是新奇,从来没有玩过楼高高的。
  唐桂芝解开围裙跑了过来,“来,姑姑扶着六六走。”
  六六点点头,如宣布圣旨般,“好,姑……看六。”说完后,小丫头一摇一摆地走了起来。摇摇晃晃的小身板似乎要倒一般的。唐桂芝心惊胆战地护在她身侧。
  叶秋则进了屋子。看到唐伟山放在地上的军绿色包裹,连忙打开,整理了起来。把脏衣服和被套被单都拿出来,用盆子装着到井边清洗起来。
  唐伟山吃完面条后也到井边跟叶秋一起洗起衣服。
  洗完衣服后俩人在院子晾完衣服后晾被单时。唐伟山突然低声道,“喜欢,很喜欢。”
  叶秋先是一愣,随机想起是自己刚才的问话。视线看了看一旁陪着六六走路的幺妹,见她没什么反应才松了一口气,然后嘴角抑制不住地上翘起来。
  叶秋看向对面的唐伟山,很想看看他此时的表情。只是可惜,隔着一层被单,唐伟山的表情什么也看不到。
  而同时,老胡拎着菜和鱼肉进了院子。
  六六见到后,连忙叫道,“爷,爷……”然后买着小短腿朝着老胡走去。
  老胡大步走了过去,把东西放在地上。一把抱住了六六。
  幺妹唐桂芝则上前把胡老买的菜拿到了厨房。
  老胡抱着六六,说,“丫头,今天干嘛呢?”
  六六转了一圈,看到了正走过来的叶秋和唐伟山。眼珠子转了转,小手指着唐伟山,“爸,高,高。”
  “爷爷抱你高高,好不好?”
  “好,好。”
  叶秋连忙想要过去阻止,老胡虽然只有四十多岁,年龄不算大,可前几年亏了身子,很不好的。自己抱着六六都有些吃力了,何况身子不好的老胡。
  唐伟山拉住了叶秋,自己跨步上前。
  可此时,六六忽然又不要楼高高了。
  小丫头脚一蹬,腰一扭,嚷嚷道,“走,走。”
  老胡只好把小丫头放在了地上,陪着她走了起来。
  叶秋和唐伟山停住了脚步,看着老胡陪着六六玩耍起来。
  叶秋心里很感动,对于之前的决定也是无比庆幸。
  老胡原名叫胡闵章,周围的邻居大多叫他老胡头,也有少部分熟识的叫他老胡。
  只是老胡因那些年受的遭遇,很排斥外人,就连熟识的也是爱答不理的。像之前给叶秋带路的老太太,其实跟老胡家是拐着弯的远房亲戚。可他就是凭着性子来,不想听你废话就直接关门。
  老胡这样怪异的脾气,邻居都不怎么理睬他。叶秋之前也是想着跟老胡学东西,想着忍受下就好了。但老胡住进来后,为人虽然冷漠了点,但却很好相处,从来不挑事的。
  后面熟悉来后还会做做饭,帮叶秋带带六六。
  六六是个孩子,孩子最是诚实的,谁对她好,孩子都会自然而然地记在心里。老胡真心对待六六。不仅叶秋看在眼里,六六也记在心上。对老胡越来越喜欢,同样的老胡也喜欢越来越喜欢六六。
  玩耍一会儿后,叶秋看天色不早了就做起了晚饭。
  晚饭的菜也就是老胡之前买的。叶秋想起街头一家国营超市里买了一款最新的啤酒。于是让幺妹去买了两瓶。
  唐伟山就和老胡就在院子里边吃边喝边聊了起来。
  叶秋原本以为一个脾气怪的老头,一个也不算是很热诺的人应该聊不起来的。可唐伟山和胡老一句一句慢慢地说了起来。
  后面叶秋仔细一听,竟然是说起了军校的事情。
  第74章 连载
  唐伟山何等敏锐,叶秋语气里有一丝异样马上就察觉到了。拿着酒杯的手顿了顿。
  老胡放下手中的筷子,看了唐伟山一眼,拿起酒喝了一杯,才缓缓说道,“叶秋会想通的。”
  唐伟山点点头,却没说话。
  叶秋确实会调节自己的情绪,踏进房间看到正在洗澡的六六,手不停地拍打着水面。然后抬起胖胖的小脸蛋对着幺妹唐桂芝咯咯地笑。
  幺妹则轻拍小丫头的手,“满地都是水了,再玩小姑打你了。”
  可一岁多点的小孩子就是熊孩子,越说越对着干。幺妹话落后,六六竟然双手拍打起来,水溅得幺妹满身都是。
  “小丫头真是越说越来劲了,你个调皮捣蛋的家伙。”说完,幺妹则扬起手准备打六六小屁股。
  六六却抬着笑脸对着唐桂芝呵呵地笑,同时还指着幺妹说,“水,水。”
  唐桂芝看到六六的笑脸,也打不下手的,一把抱起了六六,用叶秋准备的布包裹着擦身子。
  看着看着,叶秋那股劲渐渐消散了。
  眼前的一切是她上辈子怎么想也得不到的。如今这辈子得到了,还有什么不满意的?
  想到这里,叶秋心里忍不住嘲笑自己矫情了。
  唐伟山的职业注定他们不会像普通夫妻那样日日相守的。
  若想要当初自己就不要选着唐伟山。可没有唐伟山的日子,叶秋觉得一切都苍白起来。心里都不敢去想象。
  既然不敢想象失去他的日子,那就必须自己跟随唐伟山的脚步才行。否则,只有唐伟山专业到地方。
  可这让叶秋想起了上辈子唐伟山专业回来后的场景。
  其实上辈子不是唐伟山不努力的。而是唐家本来几底子弱没什么人脉。唐伟山又为人耿直,虽然讲义,却不喜官场那套作风。所以在国家大裁员时,唐伟山失业了。
  那个时候,叶秋和唐伟山已经在镇上住了几年。唐伟山一失业,经济来源又断了。
  恰好又有人传来消息,看到一个跟叶秋相似的人,年龄都跟那丢失的孩子相仿。于是两人拿着唐伟山买断工龄的钱踏上了寻找孩子的路途。
  只是到头来没想到是一场空,还葬送了老唐的性命。
  “五嫂,你站在门口做什么?”幺妹把六六穿戴好后放在床上,端着木盆准备倒水时,却看到叶秋站在门口发呆,奇怪地问道。
  叶秋回过神来后,摇了摇头,上前帮幺妹一起端起木盆倒水。
  情绪恢复后,叶秋就跟幺妹收拾起吃饭后的碗筷。
  胡老吃饭后就出去散步了。
  唐伟山却是洗漱后就进屋子陪六六。幺妹也拿出马灯准备干活。
  叶秋忍不住道,“明日白天再做吧。”
  自从叶秋找人做了几套衣服,顺便也给唐桂芝也准备了四身衣服后。幺妹看到叶秋改装过的衣服竟然一下子就迷住了。于是悄悄地自己做起衣服来。
  叶秋发现后,给幺妹买了缝纫机。幺妹欣喜若狂,然后天天都要摸一摸,用一下。
  熟练后,幺妹竟然在邻里间帮人缝补以及做起衣服的。只是幺妹裁剪的功夫不好,做一件衣服要费很长时间,有时还要叶秋帮忙。
  叶秋对做衣服也是半斤八两的,以前买的一些剪裁方面的书籍也仍在角落了,于是找出来递给了幺妹唐桂芝唐桂芝也很努力,大半年下来,唐桂芝也算入门了。这还归功于幺妹的工地,以前老帮婆婆周菊做衣服的,否则不可能这么快上手。
  唐桂芝听到叶秋的话笑了笑,“五嫂,我睡不着的。”
  “熬夜做衣服对眼睛不好。”
  “下次不接这么赶的了。”唐桂芝提着马灯准备进屋。
  第二日。
  叶秋上午没有课程,原本是打算带着六六和幺妹去郊外写生。但因唐伟山回来,这一计划也给耽搁。
  唐伟山见叶秋没课,于是让她带着六六一起去吕家拜访。这一次能有这么一个深造的机会,多亏吕建文的提携。
  幺妹听到唐伟山叶秋要去吕家,眼睛一亮,可亮光刹那消散。五哥带着五嫂和六六去还能说得过去,带着自己像什么话?
  叶秋听到唐伟山的话后就想着送的礼物。
  唐伟山则自己拿出了一个红色布包裹的盒子,对着叶秋说,“之前给你的人参多大了?”
  叶秋连忙进了屋子,从空间拔一根出来。这一个根人参已经完全成型了。
  之前叶秋卖了一个同样大小的。药店说至少五十年,而叶秋买了五百多快。这钱相当于叶秋要卖两次粮食的。所以可见这人参的珍贵。

上一章目录+书签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