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1节

  严俪华年纪也不小了,早就过了二八的懵懂年华,说是未出阁的姑娘,有些瞎扯,小徒弟的意思,无非是说,严俪华指不定是东边哪位大佬的姨太太,不是姨太太,也得是些高级场所出来的,至少,得是百乐门那种水准吧。
  不然,怎么连父母亲戚都报不上来一个名儿?
  凌保国也思量过,更是担心过,可英雄难过美人关,更何况,凌保国不觉得自己是英雄。
  乱世里,混口饭吃罢了。
  脑子里全是严俪华那俏丽模样,导致凌保国抬腿要进自家堂屋的时候,都忘记了门前有一大门槛,险些跌了一跤。
  凌保国一抬头,只瞧着圆桌子上坐了两个人,妻子陈沅君冷面冷眼,只看了凌保国一眼,便是继续用筷子夹菜。
  这桌上没有空碗,陈沅君根本没有备下凌保国的饭菜。
  另一人,是凌保国的表弟裘文书,他生得秀气,戴着一个金丝边框的眼镜,看到凌保国刚才趔趄一步,下意识起身要去扶,瞧着凌保国又站稳了,只调和着气氛,笑着对着凌保国道:“原本以为表哥晚上要出任务,不回来吃饭了,那什么,我让庆嫂再……。”
  “不用了。”凌保国手一挥,舌头绕着干瘪的嘴唇润了一圈,吧咂嘴,把手里的月饼盒子往桌上随意一放,语气也没多好,“中秋节,买了点月饼,你说得对,巡防营晚上还有任务,我……就不吃了。”
  裘文书余光只往表嫂陈沅君身上扫,陈沅君只盯着眼前的饭菜,筷子都快要把碗里的米饭给戳成泥了。
  眼瞧着凌保国真的要走,陈沅君突然重重地搁了筷子:“这么着急走做什么?不是十点才出城吗?”
  凌保国背对着陈沅君:“家里不待见我,我去找待见我的地儿待去。”
  陈沅君突然起身,圆凳子被她小腿轻轻蹭开,发出吱悠一声摩擦,这声音刺耳,凌保国蓦然回头,只看到陈沅君直勾勾地看着自己:“我知道,你是想去找那个……。”
  “诶,咱可说好,你不准说俪华是妖精。”凌保国端起一根食指,像是举着一杆枪,枪口对着陈沅君的心口,他似没感觉到陈沅君微微颤抖的肩膀,还补上一句,“人家温柔着呢。”
  陈沅君低头,看着满桌佳肴,菜色交错,她费了一下午的心思,和庆嫂蒸炸烧炖,烹出了一桌的好菜,有自己爱吃的,庆嫂爱吃的,裘文书爱吃的。
  原本是不想备着凌保国的,下意识地,还是做了凌保国最爱的红烧排骨。
  那酱汁裹着炖烂的排骨,就搁在陈沅君的眼前,她看着看着便是觉得眼前逐渐朦胧起来,她抬手飞快擦掉眼角的泪珠,只对着凌保国昂首说道:“我是想说,我要离婚。”
  “你说什么?”
  “离了婚,你想娶几个俪华进门都行,没人管你了。”
  “别闹了你。”凌保国一脸严肃,“你和我离婚?你让我巡防营里的人怎么看我?啊?说我被女人甩了?”
  “说你要和我离婚的也行。”陈沅君摇头,“总之我是受不了了。”
  “那也不行。”凌保国语气意外的坚决,“弟兄们哪个不晓得你啊,你当时从广东远嫁过来,人人争着抢着要来看你,这么多年了,他们又……又都是向着你的,说你人好,我和你离婚,诶,你是故意让我背上个始乱终弃的名声是不是?”
  陈沅君别过头,不再看他:“我说什么做什么,在你眼里,都是有所图,都是有所谋,是不是?”
  裘文书忍不住了,他站起身来,食指顶了顶眼镜框:“表哥表嫂,要不先坐下吃饭吧。”
  ——“不吃!”
  这次两人这倒是齐声。
  凌保国扯了扯自己的西装:“我换了衣服就走,”说完,只是朝着裘文书说,“晚上会有声响,你们别出门。”
  凌保国说完就走,绝不含糊,他换了身衣裳,临出门前,还嘱咐了家里干活的婆子记得早些关门。
  “是要出事了?”常年跟着凌家夫妇的婆子没得姓,只晓得单名一个庆字,人都喊她庆嫂,庆嫂是一手把凌保国带大的人,凌保国打小没娘,把她当做半个娘看。
  “别问。”凌保国压低了帽檐,“南华街那边,庆嫂你也看顾着点,俪华一个人住,家里就一个那瘦瘦弱弱的弟弟,我不放心。”
  庆嫂明显不乐意,嘴角一皱,只说:“你是晓得的,上次我虽然帮你劝了夫人,可这事儿,你做得不厚道,夫妻俩好好的不行吗?你这几天都没回来看夫人了,倒是表少爷,来得勤快了,你该和人家学学。”
  “我知道我知道。”凌保国急着走,“你最好了,旁人说不帮就不帮我了,你嘴上埋怨,可私下里,还是会帮我照顾着的。”
  ***
  昆明西南马拉山。
  出了城门就能望见。
  有经验的老兵,都不爱夜里出任务,累和困是其次,主要是夜里派下来的任务,要么十分隐蔽,要么十分紧急,要么是又隐蔽又紧急的。
  去肯定是要去的,上头的一声令下,刀山火海都得上,回,就不一定回得来了。
  车的轱辘声太大,凌保国带头起了马,云南的矮种马个头不大,倒是能跑,上了山路,蹄子也不打滑。
  眼看着就进山了。
  凌保国不说话,只在前头抬了个手,后头的接连把这手势一个个传下去,这手势的意思是——要摸枪了。
  姜琰琰也是晚十点准时出发的,从南华街到西门半个小时,跋山涉水赶到马拉山的时候,还没到十一点。
  除开闻东,姜多寿、白旗、乔美虹三人也都窝在山坳里许久了。
  山林里,蚊虫多。
  白旗捏死第七只吸血的蚊子,愤然把蚊子尸体甩到一边,抬头看月色,中秋的月亮真圆。
  “咱这消息准吗?猫妖真会趁着兵乱吸人血?”白旗忍不住问姜琰琰,“都等了好些时候了。”
  “才二十分钟,着什么急?”姜琰琰爬上坡地看了一眼底下的洼地,连个鬼影都没有,只是婆娑的树影不安分地摇曳。
  姜琰琰捏着棺材钉又滑到白旗身边,这棺材钉的钉头上镶了一环,环上连着一根两米长的钢索,是傍晚闻东出关后给她的。
  中午才说要闻东帮她找条钢索,下午就拿来了,姜琰琰还真以为闻东超神了,谁晓得,闻东来了一句,早就准备好了,一直没机会给姜琰琰。
  姜琰琰就不理解了,两人朝夕相处,就差晚上睡觉睡一块儿了,还能没机会?
  “你爷爷,”闻东顿了顿,只说,“你爷爷也在四处给你搜趁手的链子,我不好拉了他的台面。”
  姜琰琰的眉头皱得更加紧凑了。
  闻东悠悠来了一句:“论年纪,我比你爷爷大了不知道多少,可是若跟着你论辈分,他……咳,得算是我的长辈了。”
  也是,孙女婿敢驳了爷丈人的面子吗?
  姜琰琰当时听着挺别扭的,闻东跟着她一起论辈分,总感觉俩人已经成家了似的。
  感情这事儿,姜琰琰还没想太明白,袁琳与她探讨过什么是爱,和她说的那一套姜琰琰也听不明白,什么一眼阳春化雪,又一眼碧浪滔天的,都太过抽象,姜琰琰只晓得姜多寿暗示她,让她对闻东客气点儿。
  更何况,钢索是人家替她找来的。
  持了钢索,姜琰琰心里头的底气也跟着足了几分。
  此时,她正捏着钢索末端的小牛皮把手,爬上山坡,又看了一眼,还是没人。
  似乎不大对,都这个时候了,走路也该是走到了。
  杂乱无章的青草野蛮地扎进姜琰琰的裤口,她无心去管,只用指甲盖掐了一下食指尖,通了和阿蚁的神识。
  突然一声。
  枪响。
  姜多寿朝着西边看了一眼:“动手了。”
  神识里,阿蚁刚好也回了一句:“临时换了地方,姓凌的在小村山开枪了。”
  如今,是多事之秋,之前长沙易主,云南也跟着换了一拨人,滇系这边,派系林立,也不晓得今天这云南姓唐,明天是不是就姓了别的了。
  凌保国跟着现任的大佬刚坐稳这管带的位子,自然是要立功勋,定军心的,收到有流兵在附近山野村里埋伏的消息,立刻就带着人来了。
  打仗会见血,会乱,尤其是晚上,枪声一起来,两边对射,黑黢黢的,也分不清这人是吃了枪子儿没了命的,还是被什么妖邪的东西吸了精血。
  昆明城城内防备重,十三夏不好动手吸人精血,她当着凌保国的姨太,在家坐着画着柳叶眉儿就能知道最近哪里又要乱了。
  趁乱出手,最是神不知鬼不觉。
  姜多寿和姜琰琰说过,猫妖现在虚着呢,龙家起尸的手法太狠厉,那具尸体又不顶用,猫妖若是想换具新的皮囊,也得恢复几分道法才行。
  可姜家要出手,也得避开在城内,人生地不熟的,城内到处都是兵,惹上了,就脱不干净了。
  姜琰琰倒是想过让闻东如法炮制,和闻东起初来长沙一样,找一封东北张大帅的信函作保,到时候,莫说一个凌管带的,哪个当官的都得敬他们三分。
  可白旗摇头了,说变天之前,张大帅的信函是管用的,可滇系现在和东北立场不同,这信函可就不是保命函了,是夺命符了。
  不能在城里打,姜琰琰只能有样学样,趁乱跟着巡防营的人出了城,一路跟过来,还是跟丢了。
  小村山隔得不远。
  姜琰琰一行人赶到的时候,枪声已经从交错紧凑变得稀稀落落的。
  夜里看不清,只有白旗天生鬼眼,凑近了,隔着树丛瞄着五十米开完的一片空地。
  有人在点烟,夜里的烟屁.股像是一颗红色的星星,一闪一闪的。
  “嘣”地一下,又是枪响一声,白旗转头回了姜琰琰一句:“完事儿了,开始挖坑了都。”
  挖坑,是为了埋人的。
  这坑挖得很是含糊,浅浅一个,勉强塞进半条身子,就开始填土,那泥巴混着半凝固的血液变得湿黏。
  抽烟的是凌保国,他叼着烟,咧着嘴,看了一眼蹭破的手皮,自顾自地骂了一句:“妈的,掏枪的时候没注意。”说完,又催促埋人的两个,“啧,动作倒是快点,小鸡啄米呢?天都快亮了,真操.蛋啊,从马拉山一路追过来,追得老子的腰都废了。”
  有人打趣了一句:“管带的腰,应该不是今晚废了吧。”
  凌保国只是笑,也不答,让旁人晓得他十天都没碰过严俪华,这是要丢脸丢到姥姥家了。
  风起,混着一股血腥味儿,是从泥巴里散发出来的。
  凌保国把烟屁.股一扔,马靴踩着揉吧了两下,灭了烟,再一抬头,却总觉得有些不对。
  他下意识地摸上枪,旁的人见了,也都跟着警觉起来,两个捏着铁锨埋人的也慢慢蹲下,搁下铁锨,端上枪。
  一道黑影闪过,凌保国看得清清楚楚,那是一个从林子里窜出来的大活人,高个子,看不清脸。
  凌保国带头举枪,再一转眼,那影子却不见了。
  顿时,四周又是一片宁静。
  直到有人颤巍巍地指着方才那浅坑:“管带,那……那尸体,好像少了一个。”
  ***
  十三夏要尸体,自然不会自己亲自动手扛,她可以去选,去挑,去指点,可做事的,始终都是肖洛明。
  肖洛明,在凌保国的眼中,是自己新娶的漂亮姨太的瘦弱弟弟,可扛起尸体来,脚下生风,速度像是飞奔在林子里的一只花豹,速度堪比双手空空的十三夏。
  十三夏领头,肖洛明殿后,肩上还扛着一具血淋淋的尸体,肖洛明之前被姜琰琰打得腿脚都有些不利索了,速度虽然快,可人还是吃力的,素来少言的他,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:“晚上的时候,我都说他们追到昆明来了,今日不要动手了。”
  十三夏一路飞奔,脚不停歇,只回:“扛好你的东西,当日.你起尸的时候,若是愿意像九头鸟对那丫头一般,费尽周身灵力替我护魂起尸,我又何至于此,落到今日,还不是你们龙家应该还的?”
  十三夏话语才落,一枚四棱尖头的棺材钉唰地一下,擦过她的耳垂,直奔着她前头去了。
  十三夏脚步微顿,又看到一枚钢索牵着棺材钉往后一弹,十三夏朝着肖洛明喝了一声:“追上来了,往左边走。”
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  我发现这三卷男配的名字都还蛮有意思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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